0 By 103 In 營利事業所得稅Posted 2022 年 12 月 9 日公司列報盈虧互抵時,虧損年度之投資收益應先抵減虧損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,公司組織之營利事業如符合所得稅法第39條規定,會計帳冊簿據完備、虧損及申報扣除年度均使用藍色申報書或經會計師查核簽證、如期申報條件者,得將經稽徵機關核定之前10年內各年虧損,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後再行核課納稅。但核定虧損年度如有依所得稅法第42條規定不計入所得額之投資收益,應先減除各該年度之投資收益,再以其餘額,自本年度純益額中扣除。 [...] READ MORE